按照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选办法》和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》规定,电气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开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评审工作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,年级审核,学院评议,现将学院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予以公示,公示结果如下表所示。公示期为9月23日-9月27日(五个工作日)。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联系奖评助贷责任老师023-49818356。
电气学院2023级
https://docs.qq.com/sheet/DR0dYbmVPakNEWkxp
电气学院2022级
https://docs.qq.com/document/DTkRPck9mRGVxUmFP?tab=000004
电气学院2021级
https://docs.qq.com/sheet/DR2J0aEtpVEhlcEx0
电气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
2024--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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